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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日开始,我省考生可通过当地县级高招办或在读中学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领取“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考生成绩通知单”。省高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考生的高考成绩一律以“成绩通知单”通知的成绩为准。
另据介绍,如果考生对自己的高考成绩有疑问,可通过以下程序申请查分:凡确定需要查分的考生,应于6月27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和原就读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报考所在地的区高招办(含考试中心)填写《查核高考成绩申请表》。考生须对填写内容(姓名、准考证、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准确性负责,同时在申请表上签字。
省高招办于7月5日18时前反馈查核结果。如果查核的考生分数与原书面通知考生的分数有误,省高招办将按规定程序给予更正。
对于接下来我省的高考录取具体程序,我省今年的高招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由省高招办负责组织有关高等学校按批次进行。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下旬结束。对本科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在批次后期组织考生征求志愿补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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