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 福建省教育厅主办 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
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承办
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热门关键字  08福建省艺术统招  08福建省艺术  2008年音乐类联考  福建省美术统考   2008年成人教育
Search:
 
您的位置:主页>高考政策>福建政策>
高招录取先“志愿优先”后“分数优先”
时间:2008-07-05
    目前,高招录取投档正在进行中,不少考生及考生家长对高招办如何进行高招录取投档十分关心。据了解,在高招录取投档过程中,除另有规定外,每个录取批次的第一轮投档都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即在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根据高校自主确定的投档比例依次投档。
  至于第二轮及以后的投档,则按“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待投档考生群体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缺额的情况,按照考生平行参考志愿填报的顺序,依次检索该考生本批次所有参考志愿,并投放给未完成计划的高等学校。平行参考志愿投档完成后,个别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不超过院校缺额1∶1.2的比例,投放有该校志愿的考生档案(先第一志愿,后参考志愿),由学校择优录取。此外,对经过以上工作程序仍没有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院校,省高招办汇总会后将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布缺额情况,进行重新征求志愿和录取。

上一篇:高招录取过程中考生应注意的事项  
下一篇:5所院校面试名单6日确认 考生要按要求参加面试
[返回顶部][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高招录取过程中考生应注意的事项
·5所院校面试名单6日确认 考生要
·公安类本科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
·高考录取通知书将直接寄给考生
·如果发现违规违纪录取行为拨打05
·哪些院校可能降分录取,降分有何
·2008福建高考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方
·省高招办:生源不足院校不得拒录
·我省体育类本科院校今起录取
·军队院校今年起停招地方委培生
·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
·民办和独立学院录取有两份确认信
泉州华光学院
首页-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本网站由福建省教育厅主办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承办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邮政编码:350003 闽ICP备05028781号
投稿邮件:gaokao@fjedu.gov.cn 合作联系:fjgk@fj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