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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落榜生可免试录取中职校
时间:2008-08-03
   30日,福建省教育厅正式出台了《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修订)》。今年起中职校将可凭毕业证书全年免试录取应、往届初中或高中毕业生进校就读。因此,今年起中考、高考落榜生,只要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即可随时被中职校录取就读。

  初中高中毕业生免试录取

  办法规定,凡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均可就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从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录取新生,也可凭毕业证书全年免试录取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复转军人、在职企业员工和进城农民工等社会人员。

  入学一年可调专业或转学

  录取后,一年级学生,有正当理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批后,可调整专业。学生入学一个学期后,有正当理由,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予以转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得转学。

  此外,符合规定的也可以休学。学生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办理继续休学手续。休学累计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四年。依法服兵役而休学的,休学期限与其服役期限相当。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但不承担管理责任。

  自考成绩可换相应学分

  通过在校集中学习考核或参加国家组织的自学考试、远程教育考试、国家认可的培训或技能等级考试,凭有效成绩证明,经学校审核,可取得相应学分。

  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基本学制为:初中毕业起点的三年,高中毕业起点的一年。实行弹性学习制度,学生可以在二年至七年内完成学业,提前或推迟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一年,推迟毕业一般不超过四年。

  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允许其参加高一年级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如提前修满高一年级的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满足毕业条件,可在学制规定正常年限内提前一年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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