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 福建省教育厅主办 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
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承办
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
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
热门关键字  08福建省艺术统招  08福建省艺术  2008年音乐类联考  福建省美术统考   2008年成人教育
Search:
 
您的位置:主页>高考政策>国家政策>
新疆08高考规定出台 多举措严防“高考移民”
时间:2007-12-27
■本报记者 蒋夫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日前出台了《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对新疆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作了详细说明,以严防“高考移民”。

  据了解,新疆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2008年2月底前结束,各地派出所将对考生户籍簿进行真伪鉴别。

  《规定》要求,凡报名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的考生,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应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高一、高二、高三均在疆就读,并且有在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会考成绩;往届毕业生须在新疆参加过普通高考,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全疆历年普通高考报名信息库名单为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及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考生是否遵纪守法的证明;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转入疆内就读高中的考生,要有高二、高三两年高中学籍和会考成绩,还须出具父母调动的相关手续证明。

  据自治区招办负责人介绍,在新疆出生到外省区借读的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必须长年在新疆,考生户口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报名时须出具就读学校高中学籍档案及省级会考办公室的会考成绩证明。

  据悉,今年高考报名中,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将成立由教育、公安、纪检等部门组成的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县(市)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组织、审查、信访、举报和查处工作,并负责审查确认本地区、本县(市)“民考汉”、“汉考民”及回族考生民族成分。

  各地派出所负责对考生及其父母户口审查,看是否长期居住本地;若属中途迁入,审查迁入时间是否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要求。同时,还将对考生户籍簿进行真伪鉴别。

  据了解,在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中,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将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或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当年的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等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中国教育报》2007年12月19日第5版


上一篇:江西高考方案已公布 规定外省市考生不能借考  
下一篇:广西调整高考照顾政策 农村独生子女可降10分
[返回顶部][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广西调整高考照顾政策 农村独生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类型及处理
·北京市教委:绿卡人员子女不能在
·英语四六级考试将推广机考有望实
·2007亮点:师范生回归免费 好政
·教育部明确高招8类保送资格 作假
·2008年中国大学影视类专业TOP10
·2008年高校自主录取呈现新变化
·上海将推行高考“平行志愿”填报
·上海:08年高招政策本科可填4个
·警察教育大变革 2008年高考部属
·全国自主招生高校现有68所 录取
泉州华光学院
首页-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本网站由福建省教育厅主办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承办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邮政编码:350003 闽ICP备05028781号
投稿邮件:gaokao@fjedu.gov.cn 合作联系:fjgk@fj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