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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招改革与课程改革结合
时间:2008-04-12
  教育部日前下发了《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要“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和中学综合评价的统筹,推进综合改革。”这是教育部就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如何与高考衔接下发的第一个全国性的指导性意见,其中印证了此前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所说的高考改革目前“没有时间表,但是有了路线图”的说法。

  教育部表示,要促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与高中课程改革相结合,促进国家统一考试改革与高中综合评价改革相结合,促进考试改革与高校录取模式改革相结合。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在国家统一考试录取基础上的全面、综合、多元化的考试评价制度和高校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

  与招生和选拔模式相比,教育部仍将高考内容视为高考改革的重点。教育部要求各地高考的考试内容要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在考试科目上,教育部统一设定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科目,相关科目一般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也可以根据本省份实际设置其他科目。

  同时,教育部也给各省份留下了一定的空间,至于是否增加选考内容以及选考内容比重等,由各地根据本省份高中课程改革实际及各考试科目的特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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