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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什么?
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高考录取职能机构主要分哪些部门?
负责高考录取工作的主要职能机构有:计划统计室、计算机室、档案材料室、录取检查组、体检组等。
3.省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省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有哪些??
执行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试题的命制和答案及评分参考的制订工作,并做好试卷印制工作;汇总并公布高等学校在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指导考生查询、了解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指导、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4.各设区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的职责
执行上一级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同级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组,并根据上一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操作规程和处理突发事件(含急性传染病预防)的有效应急方案;负责本地区统考试(答)卷保密室及考点的规范化(含考场网上巡视系统)建设,考点所在中学外语听力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以及试(答)卷运输、保管全过程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组织本地区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听力模拟训练、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考试、志愿填报等工作;按规定要求采集、管理考生有关信息,确保考生相关信息采集的完整与准确;负责本地区招生考试过程试(答)卷保密员、考场监考员、巡视员及其他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调、培训、考核工作;根据上一级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做好招生考试有关数据的汇总、统计与上报,命题、评卷教师的考核、选派,主持或参与部分高等学校特殊专业的面试、口试和专业考试的管理以及当年考生报考资料的整理发放和保管等工作;组织开展本地区招生宣传、咨询及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接受并处理考生及群众的来信来访,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本地区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5.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下旬结束。
6.新生录取工作应根据什么要求进行?
高等学校和省高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7.高等学校在录取工作中有哪些职责?
在录取工作中,高等学校的职责是:(1)根据省(自治区、 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本批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数,确定本校在当地的调阅考生档案材料(以下简称调档)的分数线。(2)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德智体状况、 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同时,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当本批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高分数考生的退档问题,没有充足理由不应退档。录取低分考生须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应请示学校领导。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招生办公室予以补充、澄清或退档。经录取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录取负责人批准,确定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应及时退回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对上述退回的考生档案中如存在不便规定的问题时,省招生办公室将提交学校复议;学校应及时研究,并决定是否录取。(3 )录取工作组或录取负责人审批录取新生名单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审核盖章后,由高等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4)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全面复查, 对不符合条件或有拘私舞弊、“走后门”等行为者,不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8.考生档案包括那些内容?
考生档案是高校在录取期间凭借的主要资料,由省级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线考生所报学校志愿顺序,分别向学校递送。考生档案一般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考生报考情况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材料、身体健康状况及体检材料、按政策规定可降分或优先录取的考生登记表及证明材料等等。第二,考生参加统一考试的答卷和成绩。第三,中学阶段的有关材料,包括中学毕业生登记表、中学生学籍卡、中学生健康记录卡、中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中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等。
9.考生档案在录取中起什么作用?
考生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高校全面了解考生情况的基础。因此,考生档案全面、客观反映考生各方面的情况,以利于高校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录取新生。
10.什么是考生电子档案,如何建立、管理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5部分。
省高招办应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招生信息标准和有关要求制订我省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考生信息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
11.对考生违反招生管理行为的处罚有哪些规定?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被录取资格,或者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给予一至三年不准报考的处罚;在职考生,还要通报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1)假报姓名、年龄、学历、工龄、民族、户籍、 学籍、伪造证件,或者采取其它手段、骗取报名资格的。(2)故意隐瞒本人和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的重大问题的。(3)在体检中,故意隐瞒招生体检标准规定为不合格的既往病史、代检、找人代检、或者采取其它手段舞弊的。(4)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偷换本人或其他考生档案材料的。(5)有其它舞弊行为的。
12.高等学校如何录取新生?
高校录取新生采用如下几种做法:(1)“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 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本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调阅考生档案数、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负责实行监督。(2)“根据志愿、按比例投档”的办法, 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略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向学校提供档案,由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这种办法主要用于第二批录取院校。(3)“段段清”的录取办法, 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统一考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分成若干分数段,首先从最高的分数段开始录取,到完成招生计划时截止。在一个分数段内,按考生所报学校志愿顺序向有关高校投档,上一个分数段考生末录完,下一个分数段的考生档案材料不能投放。这种办法在有些省市用于第三批后的院校录取。
13.犯过错误确有悔改是否可以录取?
虽犯有不能录取的错误,经过两年以上考察,确已悔改,由所在单位证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可以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4.对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有哪些规定?
(1)边疆、山区、牧区、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分数线,择优录取。2)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从当年高考的边疆、山区、 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适当降低分数线,择优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学生,录取时有哪些照顾? 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系指父母亲为华侨或归侨的,并需经地、县级以上侨务部门证明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以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15.考生被录取后由谁通知?
考生被录取后由录取的学校通知。录取通知书发出前要先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审核后,由招委会办公室加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方能办理户口迁移关系和有关入学手续。
16.品德考核有哪些主要内容?
品德考核的全称是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三个方面。政治态度指考生对待四项基本原则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言行;思想觉悟指考生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程度及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努力的精神面貌;道德品质是指考生依据一定的道德行为准则和标准行动时所表现出的行为特征,是社会首先在每一个考生身上的具体表现,如爱祖国、集体主义、守纪律、助人为乐等等。各地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都制定了标准和考核办法,招生工作中要依据这些标准和办法对考生进行考核。
17.按照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的条件,哪些人不能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而坚持不改的;(2)扰乱社会治安,走私贩私,贪污盗窃,或有其他刑事犯罪行为;(3)品质恶劣,道德败坏,或有流氓、偷摸行为,屡教不改。
18.在录取工作中怎样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单位(未参加国营或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由乡、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作出全面鉴定。对犯过错误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材料。考生的直系亲属(指父母或抚养者)或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考生在政治思想、经济上有直接联系者)有重大问题的,应附调查证明材料。
19.什么是院校调档线?
院校调裆线是各高校对某地报考该校考生在文化成绩方面的最低要求。院校调档线是在该批院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当年考生报考本校志愿情况、分数情况和本校在该地招生计划数确定。一般来说,同一批录取院校之间的调档线是有很大差别的。
20.录取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录取分数线也称控制分数线,是指考生进入某批院校录取的文化考试总成绩的最低分数要求。各批录取院校都有各自的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本省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按略多于某批院校计划录取总数划定。划定控制分数线,既要给高校录取新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也要考虑考生进线数与计划数的差别不能太大,以免造成进线考生落榜太多。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录取,需由高等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1.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适当降低分数要求?
从高校为社会各方面培养人才和鼓励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考虑,招生中对少数考生在录取分数线上可适当降低要求。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适当降低分数要求,由学校审查录取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高中阶段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2)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3)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4)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单科竞赛优胜者。在录取时可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择优录取;(5)边疆、山区、牧区、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6)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7)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8)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及有特殊贡献的公民。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1)散居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区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的队员或集体获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总分低于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20分以内时,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近两年内参加重大国际比赛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获前六名;近两年获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总分低于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50分以内时,亦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22.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为什么有可能落选?
高考成绩达到各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落选,其主要原因是选报志愿不当。填报的学生录取分数线过高,志愿之间无梯度,又不服从调配,造成落选;没有回避体检受限专业,造成落选;此外,高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按多于招生计划数的考生分数划定,部分刚上分数线的考生可能因招生计划完成而造成落选。这样的落选属于合理落选。
23.如何防止高分考生不合理落选?
为防止高分考生的不合理落选,招生部门录取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高校根据本批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数确定本校在某地调阅考生档案的分数线、当本批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合理规定学校调阅考生档案及录取的时间并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档案,保证档案正常运转。对学校调裆分数、执行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不合理落选者,均提请学校复议。至于考生本人填报志愿不合理,报考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德智体条件不够进入所报专业而导致的落选都不是不合理落选。
24.外语口试如何进行?
凡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外语除应参加笔试外,还须参加口试。口试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确定。口试语种同笔试一样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考生任选一种。口试在当地招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考点进行。外语口试一般分三步进行,首先是面视,看考生五官是否端正,口齿是否清楚,发音是否准确以及听觉是否灵敏。其次是通过朗读外语单词、词组、句子以及短文,考查考生语言、语调以及朗读技巧。再次通过用外语回答问题,考核考生思维能力、听力、口头表达和模仿能力。口试前,给考生一定时间准备,阅读口试试题。一般由主考和副主考对考生进行口试。口试成绩一般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或“5”、“4”、“3”、“2”四个等级评定。口试题编制若干套,不时更换,以保证口试内容不易泄露。
25.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应具备哪些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法规;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4.遵守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简章及省招生委员会、省高招办、省监察部门颁布实施的其他有关招生考试管理规定。?
26.哪些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等学校?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另有规定者除外);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7.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应如何报名?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居住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28.报考外语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年龄有何规定?
报考外语院校和专业(师范院校外语系、科除外)年龄不超过二十三周岁。
29.报名时,考生需填写哪些手续?填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报名时,考生履行填写手续,一般是填写五种表(卡片),有《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考生志愿表》、《考生志愿代码登记表》及《考生卡片》,对于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还需填写《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 填写这些表时需注意: 一是不同表中要求相同的栏目,填写时要一致,如志愿的填写等; 二是学校的代码要填写正确; 三是各栏目的内容要如实填写; 四是填写各表字迹要清楚,书写要规范。
30.民族自治地方的考生怎样参加高考?
民族自治地方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或系(科)招生,由自治区或省招生委员会另行命题,组织考试。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民族中学毕业生,报考用汉语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汉语文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另行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汉文答卷;其他各科(包括外语试题的汉语部分)可翻译成本民族文字,用本民族文字答卷。在考汉语文的同时,由有关省、自治区决定,也可以考少数民族语文,并负责命题(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汉语文和少数民族语文的考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及格水平,方能录取。
31.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
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要工作满两年,经所在单位批准,才可报名。
32.农林院校招生的有实践经验青年有哪些规定?
(1)农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与国家任务计划所招学生同等待遇。学生毕业后纳入国家分配计划,由学生来源地方政府择优招聘录用到乡镇一级农业推广、农业经济管理、乡镇企业、合作经济组织、职业技术教育等岗位工作(其中本科生也可安排到县一级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工作),原为海洋捕捞企业的职工回原单位工作。(2)林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待遇与国家任务所招学生相同,其中在职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毕业生纳入国家分配计划,一律回原报考地区的县或县以下林业基层生产单位工作。
33.国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能否报考普通高学校?
经过所在单位批准,符合报名条件,可以报考。
34.有实践经验的青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有哪些规定?
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青年,经所在单位推荐,省、自治区、直辖 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年龄可放宽到二十八周岁,婚否不限;有特殊贡献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年龄、婚否不限(出生年月日的时限,见当年招生简章)。
35.在职的中、小学教师能否报考?
经过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报考师范类院校。
36.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能否报名?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二十五周岁,可以报名。报名时应持有本地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37.考生家长应怎样主动帮助子女获取有价值的招生信息?
高考期间,考生时间紧,任务重,因此,花大量精力去搜集招生信息不大可能,这就需要考生家长主动帮助子女获取有关信息,以节省子女的复习时间,少分散精力。这几年,国家和地方各级招生部门大大加强了招生宣传工作,招生政策的宣传和招生信息的交流大有改善。考生应当充分利用这些条件。例如,国家教委和各地招生办公室编印了一些资料,包括政策汇编、高校及专业介绍、近年本省录取情况等等。填报志愿前,有的高校派人到中学与考生面对面交谈,有的省举办大型咨询活动,有的中学张贴大学寄来的专业介绍等,形式多佯,内容生动。特别是各省招生部门编辑出版的《招生通讯》,集政策、信息、指导于一报,是考生的益友,应充分利用。考生如果有特殊的情况或问题,也可以用人民来信的方式向各级招生部门或高等学校反映、咨询。家长在平时还应注意从图书、杂志、报纸、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中获取信息。一般来说,在同等条件下,了解信息越多,越有利于考生判断形势,做到正确的选择。但对于“小道信息”应以分析的态度来对待。
38.新生入学后是否要复查?如何复查?
考生被高等学校录取后,并不意味着同时取得学籍。新生在入学后,学校要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只有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审核录取的新生方能取得学籍。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凡徇私舞弊者均不能取得学籍,情节恶劣的还要请有关部门查究。没有学籍就意味着不是正式的大学生。
39.学生如何申请和偿还贷款?
为了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无力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生活费用的学生,国家向这些学生提供无息贷款,由学校负责发放和催还等全部管理工作。学生申请贷款,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贷款报告,经系(科)审核同意,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然后由学生将申请表寄给家长签署确认贷款意见,并承当还款保证人;再由家长所在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寄回学校审核批准。学生申请贷款,每人每年最多不得超过300元。 少数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如生活仍有困难的,可以申请贷款,但申请两项之和全年应控制在350元之内。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应终止贷款;受到党团组织和学校行政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学习态度很不端正,学习极少努力的学生,应视其情况,终止或减少贷款。学生偿还贷款,可以在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也可以在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将其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学校,或学生参加工作后在二至五年内由单位从其工资内逐月扣还,单位也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对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自动退学的学生的贷款,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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