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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资格与报考类别说明
时间:2007-12-09
    200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的报名资格要求有
    
    1.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00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的报考类别包括: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交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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