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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理工学院2008年内地招生录取条件原则
时间:2008-01-12

录取条件
考生在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考)的分数须达到或超过其所属省/市/自治区的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录取原则
按考生报读课程(专业)及以考生普通高考总分除以所属省/市/自治区的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按所得的商数由高至低排列,择优录取。
[注] 报读管理学学士学位课程(英文授课)及电子商贸学士学位课程考生须参加英语面试(具体形式及安排,请注意学院网页上的公布资料)。

录取日期
录取结果将于2008年7月中旬公布,2008年7月下旬发出录取通知书予被录取学生。


(来源:澳门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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