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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2008年(省外)招生简章
时间:2007-12-27

云南艺术学院2008年(省外)招生简章

一、2008年全国有关省区招收专业、学制及收费情况(表)

系别 招 收 专 业 学制 学费
万元/学年
招生地区及预计招生数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演唱) 本科 4 1 山东27、河南22、湖南17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民族打击乐) 本科 4 1
音乐表演(键盘) 本科 4 1
音乐表演(管弦乐) 本科 4 1
美术学院 绘画本科 4 1 山东14、山西6、湖南14、河南6
艺术 设计 学院 艺术设计本科
(含室内设计、景观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4 1 山东24、山西19、湖南19、 河南8
艺术设计本科
(含服饰艺术设计、民族民间艺术与设计)
4 1
动画本科 4 1
摄影(商业与媒体)本科 4 1
艺术设计学本科 4 0.85
戏剧学院 表演本科 4 1 山东16、湖南6、河南12、 山西4
导演本科 4 1
戏剧学本科 4 1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4 1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4 1
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 4 1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 4 1
舞蹈学院 表演(舞蹈表演)本科 4 1 山东13、湖南13、山西13、 河南13
舞蹈学本科 4 1
艺术教育本科 4 1
舞蹈编导本科 4 1
电影电视艺术系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编导本科 电视编导方向 4 1 山东13、湖南9
摄影(影视)本科 4 1
艺术    文化系 公共事业管理 (文化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 4 0.85 山东16、湖南、河南、山西共10

 

注:一、我院2008年在山东、山西、湖南、河南四省设点招生,凡设点考区的考生只能在生源地考区进行考试,按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招办相关通知)。其他省区确有专业条件好,并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一律于2008年1月27日到我院本部招办凭生源所在地颁发的《资格报考证》及身份证直接报名,28日—29日参加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按专业成绩全国排名,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区《招生报》正式公布的当年信息

 

三、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含三校生),文化考试均须参加全国高考(Q吧)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请到相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查询。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饰艺术设计、民族民间艺术与设计)、艺术设计学、摄影(商业与媒体)、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七专业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报各相关专业志愿,总分200分)

 

1、素描——透视结构准确,造型生动,构图完整(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色彩——限用水粉水彩工具表现(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二)、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弦乐演奏本科(总分200分)

 

1、《练耳》——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注:《专业主科》采用“现场录像、带回本院集体评分”的办法,请考生根据各专业方向考试要求准备考试内容,每人录像时间限5分钟以内。各专业方向考试要求如下:

 

演唱:①演唱自选歌曲;②普通话朗诵(自选片段)

 

中国乐器演奏:①演奏自选乐曲;②演奏自选练习

 

键盘演奏:①演奏自选乐曲;②演奏自选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

 

管弦乐演奏:①演奏自选乐曲;②演奏自选练习曲

 

 

 

(三)、表演(戏剧)本科(总分200分)

 

1、集体小品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命题小品——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80分计入总分)

 

3、自备朗诵——文体不限(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四)、导演本科(总分200分)

 

1、命题导演小品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影视剧评论(笔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3、命题讲述故事——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五)、戏剧影视文学本科(总分200分)

 

1、记叙文写作(笔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影视剧评论(笔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六)、戏剧学本科(总分200分)

 

1、散文写作(笔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影视剧评论(笔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七)、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总分200分)

 

1、自备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即兴朗诵——根据主考老师出题进行(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3、即兴讲述——根据主考老师出题进行(以满分80分计入总分)

 

 

 

(八)、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总分200分)

 

1、基本素质测试 (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①穿泳装、整体形象目测(身高及身体比例测量)

 

②自选舞蹈表演(要求穿形体服)

 

2、整体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①形体及舞蹈动作模仿

 

②模特T台表演模仿(要求穿高跟鞋)

 

(九)、表演(舞蹈)本科(总分300分)

 

1、舞蹈素质测试——含身高、体重、指距、上下身比例、形象及能力测试

 

(以满分100分记入总分)

 

2、舞蹈自选片段(限3分钟以内,以满分100分记入总分)

 

3、舞蹈即兴、模仿(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十)、舞蹈学本科(总分300分)

 

1、舞蹈素质测试(基本素质,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舞蹈自选片段(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舞蹈即兴、模仿(每考生仅选一项,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注;本专业2008年限招女生

 

 

 

(十一)、艺术教育本科(总分300分)

 

1、舞蹈基本素质测试——面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音乐基本素质测试——口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3、舞蹈自选片段(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4、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十二)、舞蹈编导本科(总分300分)

 

1、自创舞蹈片段(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2、即兴表演以满分(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3、命题结构(笔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3、命题创作(以满分110分计入总分)

 

 

 

(十三)、广播电视编导(含影视编导、剪辑与音乐编辑)本科(总分200分)

 

1、视听素质测试(笔试3小时,以满分120分计入成绩)

 

2、面试(以满分80分计入成绩):

 

(1)自我介绍与朗诵(自选,时间不超过3分钟)

 

(2)艺术素质测试(包括文艺影视常识等)

(十四)、摄影(影视)本科(总分200分)

 

1、色彩——根据文字描述进行命题绘画创作,强调透视与色彩表现能力(以满分80分计入总成绩)

 

2、图片分析(以满分70分计入总成绩)

 

3、面试(以总分50分计入总成绩)

 

(1)、自我介绍

 

(2)、艺术素质测试(包括文艺影视常识等)

 

 

 

(十五)、公共事业管理(含文化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总分150分)

 

综合笔试——内容包括文史知识、艺术常识、艺术作品或文化艺术现象分析、综合素质测试、活动策划案等。(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努力学习。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均可报考。

 

 

 

(二)、专业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音乐学(含专业类及师范类)及作曲类考生应五官端正、发声器官无疾病、无口吃,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3、美术类考生应无色盲、色弱。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类考生须具备一定的数学、外语基础。

 

4、表演类(戏剧、舞蹈)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男身高1.72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无色盲、色弱,裸视1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女生应考时均须着紧身衣;准备高跟鞋。

 

5、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8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

 

(三)、年龄不限,婚否不限。

 

(四)、军队战士须经大军区政治部同意,并出具准考证明,方可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3、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非毕业班在校生。

 

4、上一年和当年被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而不报到,或因徇私舞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等未满两年的学生。

 

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及劳教期间的劳教人员。

 

6、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五、报名考试程序

 

按相关省区规定办理

 

 

 

六、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艺术设计学专业除外),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特别提醒:

 

a、所有专业的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及要求自行确定;

 

b、根据教育部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含省内)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院备案即可;

 

c、2008年我院艺术设计学本科实行“专业总分+文化总分”择优录取。

 

3、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40分以上,方可录取。

 

4、录取结果,请于8月中旬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校园网查询:www.ynart.edu.cn

 

5、根据文化部、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实行试读制,读期为一学年;试读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试读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单位、地区。

 

 

 

七、考点设置

 

山东(与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联合考试):潍坊、济南

 

湖南:长沙

 

山西:太原

 

河南;郑州

 

 

 

八、其它

 

 

 

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可以查分。

 

 

 

本院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昆瑞路艺苑巷4号

 

招生简章、专业考分、录取结果查询:www.ynart.edu.cn

 

Email: zb@ynart.edu.cn

 

电话、传真: (0871) 6249078、6079908

 

邮   编: 6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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