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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时间:2008-01-07
星海音乐学院概况
 
 
星海音乐学院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高等音乐专业学府。学院创建于1957年,为纪念广东籍人民音乐家冼星海,1985年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学院以音乐学科为主,协调发展相关艺术学科。现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音乐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流行音乐系、舞蹈系、乐器工艺教研室、基础部和研究生部等14个系(部、室),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音乐研究所、岭南音乐文化研究中心,拥有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联合)和4个实验乐团。专业涵盖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及舞蹈等领域。学院现已形成了教学、创作、表演与研究四位一体的完整学科体系,中专、本科、研究生相衔接的办学层次,普通教育为主、继续教育为辅的办学格局。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锐意创新的师资队伍。目前,全院共有教职工504人,其中专任教师346人,高级职称117人,中级职称133人,博士、硕士135人。
学院教学环境优美,教学条件优越。现有广州大学城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4,961平方米,其中大学城校区189,993平方米,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学院拥有现代化的音乐厅、专业录音棚、电子音乐制作中心、各类排练厅、学术报告厅和琴房大楼等教学设施。学院图书馆馆藏丰富,设备先进;校园信息化进程不断推进,正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建设”的思路,逐步打造现代化、智能化的数字校园。学院还在星海音乐厅、广州交响乐团、广东歌舞剧院、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广东电视台、珠影乐团、广东音乐曲艺团、广东民族乐团、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和合作关系。
学院坚持开放式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近年来,先后举办了“全国艺术院校音乐研究所工作会议”、“全国哲学、美学、音乐学前沿学科学术研讨会”、“《中国音乐年鉴》第七届学术研讨会”、“美国音乐周”、“赵宋光学术思想研讨会”、“南派古筝大师罗九香学术研讨会”与“全国音乐评论学术研讨会”等各类学术研讨会。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邀请美、俄、法、英、德、日、韩等国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及国内名家前来访问、讲学和举办音乐会。应邀派出了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室内乐团、余其伟广东音乐小组等院内各演出团体及各类专家学者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及内地各类艺术院校访问、演出和讲学。学院还与美国、英国、奥地利、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音乐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近三年,来我院访问、讲学和举办音乐会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大师、专家学者累计有137批886人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多年来,吸引了高质量的生源,本科第一志愿录取率99.6%,新生报到率99.8%。目前学院在校普通本科生3137人,建校以来,学院向社会输送了一万多名高级音乐艺术人才,他们以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优异的综合素质,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他们中很多人已成为华南地区艺术院校、文艺团体、研究机构及文化管理单位的业务骨干,有的蜚声中外。
经过半个世纪的建设,学院已发展成为立足广东、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音乐教育中心,赢得了社会的高度赞誉,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星海音乐学院以广州大学城自然、社会和文化协调发展的教育生态环境为依托,全体师生员工正站在新的起点上,用更高的标准,更开阔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审时度势,谋划未来,艰苦奋斗,锐意进取,为把学院建设成为更高水平音乐院校而努力奋斗。
 

星海音乐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艺术专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二、招生系别、专业、名额、学制、报考点
系   别
专业(方向)
招生
名额
学制
招生考试
报名点
填报高考
志愿对应的
专业名称
音乐学
30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学
作曲系
作曲
30
四年本科
广州
作曲与作曲
技术理论
现代音乐系
电子音乐制作
28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录音艺术
影视音乐创作
12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作曲与作曲
技术理论
爵士音乐表演(包括:爵士钢琴、爵士打击乐、爵士贝司、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
15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表演
声乐系
(美声、民声)演唱
60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钢琴系
钢琴演奏
33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管弦系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圆号、小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竖琴、古典吉他
90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民乐系
二胡、高胡、扬琴、琵琶、三弦、阮、古筝、笛子、笙、唢呐、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
60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音乐教育系
音乐教育
23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流行音乐系
通俗演唱
125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表演
电子键盘演奏
2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表演
艺术管理系
艺术管理
13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舞蹈系
舞蹈表演与教育
120
四年本科
广州
舞蹈学
指挥专业
指挥(乐队、合唱)
5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乐器工艺专业
乐器工艺(钢琴调修)
12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特别提醒:招生名额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办的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
    (一)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与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2月8日2008年2月17日
 
                 
    考生自行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http://www.xhzsb.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通过计算机上网报名后,应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然后持该表按规定时间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才能成功。未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报名后不按规定时间到考点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一)北京考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2月26、27日 现场确认时需要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电子摄像),确认成功后,考生于2月28日下午自行上我院招生办信息网打印准考证http://www.xhzsb.com,并按准考证安排的时间准时持证参加考试。
2、现场确认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3、考试时间2008年2月29日下午-3月1、2日(具体见准考证安排的时间
4、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二)广州考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2月23、24日 现场确认时需要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电子摄像),确认成功后,考生于3月2、3日自行上我院招生办信息网打印准考证http://www.xhzsb.com,并按准考证安排的时间准时持证参加考试。
各地考生确认时间安排:
① 珠海、汕头、佛山、江门、肇庆、惠州、汕尾、阳江、东莞、中山、深圳等市考生确认时间:2月23日上午
② 韶关、湛江、茂名、梅州、河源、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考生确认时间:2月23日下午
③ 广州市考生确认时间:2月24日上午
④ 非广东省考生确认时间:2月23、24日
2、现场确认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体育馆(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3、考试时间:2008年3月4日(具体见准考证安排的时间)  
    4、考试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排练楼(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 特别提醒
北京考点只接受广东省以外的考生报考音乐学系、现代音乐系(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与影视音乐创作专业方向)、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以及指挥专业,其余专业不接受考生报考,也不接受广东省考生报考任何专业。
 
    (三)现场确认需要办理的手续:
    1、考生持下列资料:
    ① 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表;
② 本人身份证或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 高考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 广东省考生报考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艺术管理系需持统考合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 非广东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参加相应考试,并持合格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一切后果概有本人负责。
    现场确认时,需要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电子摄像),请各位考生留意。
2、报名费标准:
    北京考点:初试160元,复试100元;
广州考点:初试125元,复试100元。
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所交报名费一律不退。
    3、现役军人的报考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广东省考生请特别留意:
广东省仅报考我院音乐教育系的考生,只需参加广东省音乐术科统一考试,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广东省报考我院艺术管理系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后再参加我院单考。即:既要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又须参加我院单考报名考试,相同科目只考一次。
广东省报考我院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后方可参加我院单考。即:既要按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的要求进行报名考试,又须参加我院单考报名考试。
广东省既报统考又报单考的考生, “视唱练耳”和“乐理”科目只参加统考的考试,重考者按最低成绩计算。
    广东省报考我院音乐学系、作曲系、现代音乐系、舞蹈系、流行音乐系、指挥专业、乐器工艺专业的考生,只需按我院的单考要求,报名参加我院的音乐术科单考即可。
 
   其它省(区市)考生是否需要参加统考,请按所在省(区市)的要求进行
 
五、文化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
    (一)广东省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0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
    (二)非广东省考生:根据户口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招生机构报名,参加全国高考。
 
六、专业考试
(一)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舞蹈系、流行音乐系与现代音乐系(爵士音乐表演专业方向)的专业主科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其它系不分初、复试。
(二)除舞蹈系外的所有考生均要考视唱练耳、乐理。
(三)若同时报考音乐教育系与艺术管理系,相同的考试科目只需参加一次。
(四)学院考场只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马林巴与定音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五)笔试科目,考生自备钢笔、2B铅笔、橡皮等常用文具。
 
    * 特别提醒
    (一)专业课考试的内容、形式,以《星海音乐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的要求为准。
    (二)全国九所音乐学院(中央音院、中国音院、上海音院、星海音院、沈阳音院、四川音院、武汉音院、天津音院、西安音院)具有学籍的附中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要凭学校证明,证明中要注明主修专业),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换领复试准考证的手续。以上所列九所音乐学院以外的艺术类学校,以及各音乐学院附属艺术学校等不在此范围。
 
七、招收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的规定
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招生办”)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我院。
    (一)专业课考试(要求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报考办法等,按本简章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二)文化课考试
    留学生须参加我国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并达到中等C级以上程度;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按联合招生办的要求,到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或驻外使领馆、有关机构办理报名。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按联合招生办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〇八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该简章可向我国内地有关城市招生办或驻外使领馆、有关机构联系购买。
    联合招生办设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2楼,电话:(86-20)38627826。
 
八、录取
(一)经政审体检合格,在专业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经综合平衡,依照我院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录取:
1.音乐教育系的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但专业成绩中钢琴、声乐不得缺项,否则不予录取。
2.艺术管理系的考生,50%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50%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其它各系考生,依据不同专业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非广东省考生如所在省(区市)要求参加艺术统考,则考生应参加相应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录取。
    (二)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以及留学生,专业课达到我院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联合招生办的要求,按联合招生办规定的程序择优录取。
 
九、学杂费、奖学金、入学等
(一)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交费上学。学杂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
    1、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留学生每人每年25000元。
    2、住宿费:大学城校区1700元/年,沙河校区1800元/年。
    3、其它代收费用的通知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考生本人。
上述收费项目及金额均为2007年标准,如国家调整学杂费,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配合收费入学的规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院制订了有关奖学金的条例,设置优秀学生综合和单项奖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助学措施:
    1、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
    2、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让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得报酬,以补贴生活费用;
    3、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学生给予奖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获奖学金8000元,学院奖学金最高可达2500元,获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20%。
4、对品学兼优、有特殊困难学生,可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金额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金额2000元。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执行,如有调整,则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新标准执行。
(三)新生入学后,我院随即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新生入学,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升入二年级学习;不合格者取消试读生资格,退回原地区。
(四)学生入学后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本院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63636    传真:(020)39363666
学院网址:http://www.xhcom.edu.cn      招生办信息网网址:http://www.xhzsb.com
广州市各车站至本院(大学城校区)交通指引:
(一)广州火车站
    1.乘33或203公交车到大学城中部枢纽站下车,换乘381B或387路到星海音乐学院站下车
    2.乘地铁2号线万胜围终点站换乘地铁4号线大学城北站,由B出口出站。
(二)广州火车东站
    1.乘43、292公交车国防大厦转大学城4线星海音乐学院站下车;
    2.乘地铁3号线或1号线体育西站换乘地铁3号线客村客村站换乘地铁2号线万胜围终点站再换乘地铁4号线大学城北站,由B出口出站。
(三)天河汽车客运站
    1252公交车到中部枢纽下车,换乘381、387路到星海音乐学院站下车。
    2地铁3号线客村站换乘地铁2号线万胜围终点站再换乘地铁4号线大学城北站,由B出口出站。
温馨提示:建议乘坐地铁,方便、快捷、安全。
 
本简章由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负责最终解释。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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