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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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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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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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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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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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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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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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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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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编辑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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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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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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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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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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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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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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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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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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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20人[女高音7人、女中音2人、男高音6人、男中音2人、民族声乐3人] 钢琴20人[钢琴表演14人、钢琴艺术指导6人] 西洋管弦40人[长笛2人、双簧管2人、单簧管2人、大管2人、萨克斯2人、圆号3人、小号3人、长号5人、大号1人、打击乐3人、小提琴8人、中提琴3人、大提琴3人、低音提琴1人] 民族乐器30人[竹笛2人、笙2人、唢呐2人、二胡8人、琵琶4人、扬琴2人、中阮3人、古筝4人、大提琴2人、低音提琴1人] 电子音乐20人 现代器乐25人[键盘4人、电子管风琴4人、电吉它5人、电贝斯3人、萨克斯5人、打击乐4人] 流行音乐演唱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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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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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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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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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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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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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馆管理、美术理论与批评、艺术品经营与拍卖、鉴定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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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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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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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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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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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油画、版画、现代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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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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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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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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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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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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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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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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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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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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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艺术设计120人、环境艺术设计120人、服装艺术设计40人、装饰艺术(含装饰雕塑)80人、数字艺术(含影像、游戏、新媒体)120人、服装表演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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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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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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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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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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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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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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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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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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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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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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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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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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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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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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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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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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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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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播45人、文艺编导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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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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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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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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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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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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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教育40人、社会舞蹈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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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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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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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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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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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40人、现代舞30人、歌舞表演30人、国标舞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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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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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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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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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艺术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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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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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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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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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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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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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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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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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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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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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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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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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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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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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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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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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 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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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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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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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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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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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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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 传媒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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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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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画艺术、现代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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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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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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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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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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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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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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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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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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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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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平面设计、工业产品造型、环境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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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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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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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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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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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策划、文艺采编、播音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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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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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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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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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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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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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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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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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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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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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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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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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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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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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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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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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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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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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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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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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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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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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电影电视语言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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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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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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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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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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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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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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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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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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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艺术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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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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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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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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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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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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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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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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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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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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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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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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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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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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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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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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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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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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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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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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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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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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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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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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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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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计划待批,招生省份包括吉、黑、辽、内蒙、鲁、晋、豫、冀、皖九个省份,具体专业和计划以2008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 4、如果考生所在省(区)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者。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未获得考生所在省(区)专业统考合格证者(不进行统考的省份和专业除外)。
报考办法
考生先到户口所在省(区)招生办参加高考艺术类报名资格审核,然后参加所在省(区)组织的专业统考(不进行统考的省份和专业除外),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后,参加我院专业考试。
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需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准持临时身份证),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发放的《2008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吉林省考生持各地区招生办编定的报名序号(8位),外省考生持各地区招生办编定的高考考生号(14位),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吉林艺术学院各考区考点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费20元,参加初试的考生交初试费80元,进入复试的考生交复试费100元,不受理函报
录取原则
我院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区)招生办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文科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本科:表演类(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的服装表演方向、表演、导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非表演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摄影、广告学)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的总分择优录取。教育类(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占40%与文化课成绩占60%核算后的总分择优录取。动画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专业课成绩划定最低控制线,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理论类(音乐学、美术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按照专业课成绩占20%与文化课成绩占80%核算后的总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要做适当要求。
同等条件下,具有体育专长(仅限乒乓球和体操)的考生优先录取。
专科:考生在取得我院承认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后,以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相关规定
1、考生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材料与用具自备(钢琴除外)。
2、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2008年新生学费将有所调整,具体标准按吉林省财政厅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待上级文件下达后再向社会公布。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5、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内未达到学院规定要求者,将取消学籍。
6、家住长春市的考生如被录取,原则上走读,交通费自理。
7、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音乐编辑与出版方向) 初试: 1、音乐学常识(笔试、参考书:《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著); 2、面试(有关音乐艺术方面的相关问题)。 复试: 1、音乐方面命题议论文写作(1000字左右); 2、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车尔尼299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3、听音与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初试: 1、基本乐理(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 2、四部和声写作(参考书:《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 复试: 1、旋律发展、歌曲写作(参考书:《歌曲写作教程》樊祖荫著); 2、钢琴演奏:车尔尼299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3、听音笔试。
(三)音乐表演专业 初试: 1、声乐方向:歌曲一首(伴奏自备)。 2、钢琴(含钢琴艺术指导)方向: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三声部以上(含三声部)复调作品一首。 3、西洋管弦方向:任选大、小调音阶各一首;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不加伴奏)。 4、民族乐器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不加伴奏)。 5、电子音乐方向:乐曲一首(乐器不限);视奏。 6、现代器乐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不加伴奏)。 7、流行音乐演唱方向:歌曲一首(伴奏自备)。 复试: 1、声乐方向:歌曲二首(与初试曲目不同,伴奏自备),其中一首是外国艺术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民族声乐除外)。 2、钢琴(含钢琴艺术指导)方向:乐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或协奏曲的快板乐章,变奏曲全部)。 3、西洋管弦方向:奏鸣曲;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与初试曲目不同)。 4、民族乐器方向:大型以上乐曲一首(与初试曲目不同)。 5、电子音乐方向:其它乐器演奏;面试(有关本专业的相关问题)。 6、现代器乐方向:乐曲一首(与初试曲目不同);面试(有关本专业的相关问题)。 7、流行音乐演唱方向:歌曲二首(与初试曲目不同,伴奏自备,其中清唱一首);面试(有关本专业的相关问题)。
加试: 1、凡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加试听音与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 2、声乐方向考生需要参加喉检。
美术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美术学专业(美术馆管理、美术理论与批评、艺术品经营与拍卖、鉴定与修复方向) 初试: 考生持本人所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一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 1、素描(静物); 2、美术理论。
(二)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方向)、雕塑专业 初试: 考生持本人所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一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 1、素描(人物头像); 2、色彩(人物头像)。
设计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艺术设计专业 1、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装饰艺术、数字艺术方向 初试: 考生持本人所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一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 1、素描(人物头像); 2、色彩(人物头像); 3、基础设计。 2、服装表演方向 初试: 1、面试; 2、形体测验; 复试: 1、走台; 2、才艺展示。
戏剧影视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表演专业 初试: 1、演唱(自备歌曲一首); 2、形体(自备舞蹈、体操、现代舞或武术); 3、集体小品(根据主考教师要求进行)。 复试: 1、朗诵(诗歌、散文、寓言或小说一篇,3分钟内完成); 2、双人小品(由考生当场抽题)。
(二)导演专业 初试: 1、演唱(自备歌曲一首); 2、形体(自备舞蹈、体操、现代舞或武术); 3、集体小品(根据主考教师要求进行)。 复试: 1、即兴讲故事(由考生当场抽题); 2、事件小品(由考生当场抽题)。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 1、自备散文朗诵(只限散文,3分钟内完成); 2、形体(集体、即兴,根据主考教师要求进行)。 复试: 1、即兴播音(由考生当场抽题); 2、即兴评述(由考生当场抽题)。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采编播方向) 初试(面试): 1、自我介绍(1分钟内完成); 2、才艺展示,考生可向考官展示本人文学艺术方面的作品、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3分钟内完成)。 复试: 1、自备散文朗诵(只限散文,3分钟内完成); 2、采编创意(笔试)。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方向) 面试: 1、才艺展示,考生可向考官展示本人文学艺术方面的作品、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3分钟内完成); 2、当场抽签回答问题,考察考生对文艺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语言表达的能力(内容以高中大纲内应掌握的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为主,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相关的影视、新闻媒体等艺术知识为辅)。
舞蹈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方向) 初试: 舞蹈基本条件测试(面试、自然条件、基本功)。 复试: 1、自选剧目表演测试; 2、即兴表演测试; 3、教学能力测试(动作讲解和示范测试)。
(二)舞蹈学专业(社会舞蹈方向) 初试: 舞蹈基本条件测试(面试、自然条件、基本功)。 复试: 1、自选剧目表演测试; 2、即兴表演测试; 3、模仿能力测试。
(三)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方向) 初试: 舞蹈基本条件测试(面试、自然条件、基本功)。 复试: 1、自选剧目表演测试; 2、即兴表演测试; 3、个人技能测试。
(四)舞蹈编导专业(现代舞方向) 初试: 舞蹈基本条件测试(面试、自然条件、基本功)。 复试: 1、自选剧目表演测试(现代舞); 2、即兴表演测试; 3、个人技能测试。
(五)舞蹈编导专业(歌舞表演方向) 初试: 舞蹈基本条件测试(面试、自然条件、基本功)。 复试: 1、自选剧目表演测试; 2、即兴表演测试; 3、自备歌曲演唱。
(六)舞蹈编导专业(国标舞方向) 初试: 舞蹈基本条件测试(面试、自然条件、基本功)。 复试: 1、自选剧目表演测试(国标舞); 2、即兴表演测试; 3、模仿能力测试。
动画艺术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动画本科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我院美术学院绘画专业或设计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专业方向除外)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均可报考。
艺术教育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 初试: 1、演奏练习曲一首或乐曲一首(乐器不限); 2、演唱歌曲一首(伴奏自备)。 复试: 1、演奏乐曲一首或演唱歌曲一首(与初试曲目不同,伴奏自备); 2、听音与乐理(笔试)[参考书:《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著]; 3、面试:身高、形体、朗诵等综合测试。
(二)美术学专业(美术教育方向)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美术学院绘画专业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均可报考。
专科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表演专科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我院本科相关专业考试,或参加同类艺术院校或省级以上高等院校组织的相同艺术专业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均可报考。
文化艺术管理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艺术管理方向) 初试: 文化艺术基础知识(笔试):考查内容以高中课程大纲规定掌握的文学、艺术、历史文化相关知识为主。 复试: 1、文化艺术现象评论(笔试):针对社会上的文化艺术现象进行评论,撰写一篇评论文章。考查书面表达能力、理解力、判断力、分析问题能力及思想深度、是否有独立见解等; 2、策划与创意(笔试):对相关活动进行策划与创意,撰写一篇策划文稿。考查创意见解、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城市艺术学院
专科专业考试内容
音乐表演、服装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和旅游管理六个专科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我院本科相关专业考试,或参加同类艺术院校或省级以上高等院校组织的相同艺术专业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均可报考。
现代传媒学院
本科专业考试内容
(一)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初试: 口试(考察考生对文艺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语言表达能力)。 复试: 1、写作(散文写作和联想作文写作); 2、新闻基础知识(高中语文知识部分占70%,新闻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占30%)。
(二)编辑出版学专业 初试: 口试(考察考生对文艺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语言表达能力)。 复试: 1、写作(散文写作和联想作文写作); 2、汉语基础知识。
(三)广告学专业(广告策划方向) 初试: 考生持本人所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一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 1、广告文案创意与写作; 2、广告作品评析。
(四)摄影专业 初试: 考生持本人所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近期作品(素描、色彩各一幅),经口试(文艺常识)、面试(形象、色盲检查等)后,当场确定参加复试资格。 复试: 1、素描(静物); 2、色彩(静物); 3、摄影基础知识。
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含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我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相关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均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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