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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艺术类2008年省内招生简章
时间:2008-01-22

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泉州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省内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

学制(学历)

人数

招生范围

专业考试

招生指标分配

音乐学(南音方向)

四年(本科)

20

面向闽南地区的闽南语方言学生。

考生参加由福建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在泉州师范学院举行的专业考试。

 

艺术教育

四年(本科)

40

面向福建省招生。

 

舞蹈学

四年(本科)

20

面向福建省、湖南省招生。

省内考生参加由福建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在指定院校举行的专业考试。

福建省10

音乐学

四年(本科)

40

面向省内外招生

省内考生参加全省统考。

福建省20

美术学

四年(本科)

40

福建省17

美术学(雕塑方向)

四年(本科)

20

福建省10

艺术设计(陶瓷树脂工艺设计方向)

四年(本科)

20

福建省57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四年(本科)

20

艺术设计(鞋类造型设计方向)

四年(本科)

20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四年(本科)

20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四年(本科)

20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四年(本科

40

面向省内招生

省内考生参加全省统考。

 

注:1、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文为准。

2、艺术文理科考生兼收。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 报考音乐学(南音方向)、艺术教育、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专业的考生参加由福建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在泉州师范学院举行的专业考试。

1、报名时间:127

2、考试时间: 1月28-31日(详细考试时间见准考证安排)    

3、报名、考试地点:泉州师院艺术学院(崇福校区、泉州市区城基路)

(二)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陶瓷树脂工艺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鞋类造型设计方向、服装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专业的福建省考生参加本省统考。全省统考安排:音乐类报名时间11217时前,考试时间从114日开始;美术类报名时间117日至1814时前,119日初试、120日复试。

(三)报考舞蹈学专业的福建省考生参加由福建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在指定院校举行的专业考试。报名时间1198001700考试时间121日(11617时前公布名单,也可在设点高校网站查询)

四、考试科目与要求

(一)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

 

          科目 与 要 求

备注

初试

南音演唱、南音演奏、民歌演唱、乐器演奏(四选一)

初试、复试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100分。

复试

1、南音演唱、演奏或民歌演唱、乐器演奏;2、视唱(简谱、五线谱或工X谱) 3、模唱(音程、和弦模唱

(二)艺术教育专业

 

          科目 与 要 求

备注

初试

音乐类:声乐/器乐(二选一);

美术类:①素描;②速写。(成绩带入复试)

1、音乐类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100分;

2、美术类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标准评分,初试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复试考评组各按百分制评分,作为考生素描、速写的复试成绩

复试

1、以音乐专业为主考方向的考生,考试科目为:①声乐;②器乐;③素描(静物写生)。

2、以美术专业为主考方向的考生,考试科目为:①色彩(静物写生);②声乐

1、音乐类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声乐和器乐满分200分,素描满分100分。

2、美术类的声乐满分100分,素描50分,速写50分,色彩100分。

(三)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科目与要求

备注

初试

临帖(根据提供的字帖复印件为范本,按原有章法临写,成绩带入复试)

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标准评分,初试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复试考评组各按百分制评分,作为考生临帖的复试成绩

复试

创作(根据所提供的诗歌创作一幅书法作品,章法合理,书体自定。)

临帖满分100分,创作满分100分。

五、录取原则(省内)

1报考艺术设计、舞蹈学、音乐学(南音方向)、美术学(雕塑方向)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校将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的考生,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文化成绩报考艺术教育的考生,在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占40%和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60%+文化成绩×40%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以上录取原则的确认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六、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报名时需携带《音乐专业准考证》或《美术专业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办理签领)1寸相片3张。

3、美术类专业考生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考试用具,考试用纸由考点提供;音乐类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4、学费:7000/.年。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泉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艺术学院:0595-2279290022769659(传真)

人文学院(书法专业):0595-22918005

校招生办:0595-22919508

网址:www.qztc.edu.cn;邮箱:yi2900@qztc.edu.cn

                                 泉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泉州师院艺术学院、人文学院

200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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