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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系教育部审定的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厦门市政府举办,隶属于厦门市教育局。
学校于1992年开办空乘专业,现已成为东南地区培养空姐的摇篮。学校每年都向航空公司、机场及其他涉外单位输送大批优秀从业人员,毕业生备受用人单位青睐,许多毕业生已经成为有关单位骨干,为用人单位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多年来,该专业毕业生就业升学率均达100%。
根据2008年招生计划,空乘与涉外礼仪、航空港服务与营销两专业(艺术类)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对象:具有初、高中学历的在校学生,年龄18岁以下。
二、招生范围:全国各地。
三、招生计划:空乘与涉外礼仪专业100人,航空港服务与营销150人。
四、报考条件:
1.空乘与涉外礼仪专业女生身高1.65—1.72米,男生身高1.75—1.80米;航空服务与营销专业女生身高1.62米以上,男生身高1.72米以上;
2. 女生单眼裸视0.5(C字表),矫正视力不低于0.5;男生单眼裸视0.7(C字表);
3.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体态优美,腿型标准,皮肤白皙,有光泽,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 性格开朗,气质优雅,情绪稳定,有较强的亲和力,笑容甜美,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环境适应能力;
6.外语基础好,口语表达能力强,文化课成绩优良(现场将进行文化考试)。
以上条件,对航空服务与营销专业学生适当放宽。
五、报名方法:
即日起各地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或直接到面试点现场报名。(福建省 其他省)
六、面试时间地点(暂定,请考生关注我校的网上通知)
本省: 2008年3月下旬—5月下旬(各地市具体面试地点时间,3月份见我校网上通知,也可到当地教育局职成处咨询)。
本市:2008年6月27日(中考结束)
外省: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地点和时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网上信息。
面试资料:面试时应提供户口、身份证、学历证明或在校生证明,两张两寸照片,在校各学期成绩复印件(加盖校章)。
七、录取、学历、学制
1.经我校面试、文化考试、体检合格的学生,须参加当地组织的中考(高中在校生凭高中学业成绩),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及当地中考成绩的划定予以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特别提醒考生:我校只录取第一志愿者。 2.学制为三年,其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中专毕业证书,三年制中专班学费为1800元/学期。
八、联系方式:
学校电话:0592—2983461 2983460 2980771 传真:0592—2983461
网 址:http://twlx.edu.xm.fj.cn E-mail: xmlx@xmedu.cn 校址:厦门市大连兴馆一号 邮編 3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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