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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职业大学关于学生调整专业的若干规定

来源: 时间:2011-08-06 作者:黎明职业大学

    多年来,由于学校录取专业与学生志愿不完全一致,或学生入学后在原专业学习不感兴趣,或毕业后就业需要等种种原因,部分学生要求调整专业。从学生本位的原则出发,为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学校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拟适当放宽条件,允许部分学生调整专业,具体规定是:

一、新生入学暂不考虑调整专业;

二、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以要求调整专业;

三、因就业需要或其他原因要求降级转专业的,原则上同意调整专业;

四、学校根据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总体控制各个专业的调整人数,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下,参照学生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

五、学生在专业调整后按新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学籍转入新专业,课程学习与学分转换计算方法如下:第一学期(学年)所学课程在新专业教学计划中已有安排的,按同等学分计算;第一学期(学年)所学课程在新专业教学计划中没有安排的,不计学分;新专业第一学期(学年)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必须补修;

六、专业调整范围仅限于同批次同科类录取的新生,跨科类及不同批次录取不予调整;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解释权归黎明职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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