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暂不考虑调整专业;
二、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以要求调整专业;
三、因就业需要或其他原因要求降级转专业的,原则上同意调整专业;
四、学校根据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总体控制各个专业的调整人数,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下,参照学生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
五、学生在专业调整后按新专业的教学计划学习,学籍转入新专业,课程学习与学分转换计算方法如下:第一学期(学年)所学课程在新专业教学计划中已有安排的,按同等学分计算;第一学期(学年)所学课程在新专业教学计划中没有安排的,不计学分;新专业第一学期(学年)开设的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必须补修;
六、专业调整范围仅限于同批次同科类录取的新生,跨科类及不同批次录取不予调整;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解释权归黎明职业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