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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艺术类省统考涉及专业的类别、科目及要求
时间:2008-01-10
省统考涉及专业的类别为:音乐类、美术类、其他音乐类和其他美术类等(具体涉及专业见附件1、附件2)。?
(1)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与要求:?
 
科  目
要       求
备  注
初试
1.视唱
简谱或五线谱
初试、复试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100分。其中初试的视唱和模唱占20%(带入复试计分),复试的演唱和器乐演奏占80%。
2.模唱
音程、和弦模唱
复试
3.演唱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4.器乐演奏
演奏乐曲一首(自选)
(2)美术类省统考考试科目与要求:?
 
科  目
要    求
备      注
初试
1.素描
  (人物头像)
用铅笔或碳笔
    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标准评分,初试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复试考评组各按百分制评分,作为考生素描、速写的复试成绩
2.速写
用铅笔或碳笔画人物动态2幅,15分钟一幅,30分钟一幅
复试
3.色彩
  (静物默写)
用水粉或水彩
素描、速写、色彩每科100分,总分满分300分
 (3)其他音乐类分7个项目组织省级统考,其考试办法和要求由设点高校负责向社会公布。具体项目为:①播音与主持艺术;②舞蹈;③服装与表演;④空中乘务方向;⑤艺术教育;⑥音乐学(南音方向);⑦影视表演?
(4)其他美术类分3个项目组织省级统考,其考试办法和要求由设点高校负责向社会公布。具体项目为:①书法;②摄影;③空中乘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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