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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考涉及专业的类别为:音乐类、美术类、其他音乐类和其他美术类等(具体涉及专业见附件1、附件2)。?
(1)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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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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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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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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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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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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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谱或五线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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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复试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100分。其中初试的视唱和模唱占20%(带入复试计分),复试的演唱和器乐演奏占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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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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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程、和弦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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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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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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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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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器乐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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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奏乐曲一首(自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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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术类省统考考试科目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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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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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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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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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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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素描
(人物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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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铅笔或碳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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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标准评分,初试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复试考评组各按百分制评分,作为考生素描、速写的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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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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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铅笔或碳笔画人物动态2幅,15分钟一幅,30分钟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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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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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色彩
(静物默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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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粉或水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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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速写、色彩每科100分,总分满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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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音乐类分7个项目组织省级统考,其考试办法和要求由设点高校负责向社会公布。具体项目为:①播音与主持艺术;②舞蹈;③服装与表演;④空中乘务方向;⑤艺术教育;⑥音乐学(南音方向);⑦影视表演?
(4)其他美术类分3个项目组织省级统考,其考试办法和要求由设点高校负责向社会公布。具体项目为:①书法;②摄影;③空中乘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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